5月4日,27岁的无锡男子邹明,与4名网友相约到黑竹沟探险。5人闯入未开发区域,但不久后一人摔伤,几人无奈求助后下山,并写下保证书不再进山。5月6日,邹明独自一人进入黑竹沟,并关掉手机“失联”。 邹明“失联”后,景区和家属组织了大规模搜救。一直到5月21日,景区花费了数万元,家属花费了约20万元,共计上千人次上山搜救。但5月22日,邹明在拉萨被人发现,其家人得到消息后,于5月23日前往确认。此事曝光后,邹明遭到网友一边倒的批评,网友斥责其“太任性”、“太自我”,其行为被认为“超出了玩笑和恶作剧的范畴”。 5月25日,江苏无锡男子邹明(化名)假“失联”引发大规模搜救一事,经华西都市报等媒体报道后,引来网友一片批评之声。被指“找借口不辞而别”的邹明家人,25日上午主动联系峨边黑竹沟景区管委会,向景区和搜救人员表示了谢意和歉意。 尽管有了“迟来的谢谢和抱歉”,景区管委会还是开出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拟对邹明罚款1000元。同时,景区管委会还发出“追偿通知”,要求邹明承担景区垫付的6.3万元搜救费用。两份文书均已通过邮寄方式寄出,这也是黑竹沟景区开出的首张“罚单”和“追偿通知”。业内人士表示,若追偿成功,该事件有望成为中国搜救追偿“第一例”。 第1题: 请问你对“有偿救援”怎么看? 第2题: 近一年发生了很多安全事故,领导让你开展调研,你要从哪些方面收集信息? 第3题: 晚上有人打电话给你请求救援,你作为工作人员怎么办? 第1题解析与参考答案: 审题重点 本题属于社会现象题,通过对材料事例分析去看待“有偿救助”是否应该实行,在情理法方面是否可行,若应该实行,我们就应该对有偿救助表支持态度。表态后我们应该去针对有偿救助去分析他为什么应该实行,这个政策若实行可能带来哪些隐患?接下来我们结合材料和题目进行详细分析: 审题点1:“5人闯入未开发区域,但不久后一人摔伤,几人无奈求助后下山,并写下保证书不再进山。5月6日,邹明独自一人进入黑竹沟,并关掉手机‘失联’” 从这句话我们可以分析出,以邹明为代表的部分探险者违规探险,深入未开发区,并造成失联,这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,却要公共财政承担救援费用,显然是不太合理。而他们是因为自己固执己见做出错误的行为浪费人力物力,也理应承担相应后果和救援费用。 审题点2:“景区管委会还发出‘追偿通知’,要求邹明承担景区垫付的6.3万元搜救费用” 由景区管委会发出“追偿通知”,这是中国有偿救援的开端,但是我们也要仔细去思考,这样的“追偿通知”,是否合情、是否合理、最重要的是是否合法?通过情理法去分析这种行为,另外我们实行有偿救助,那么有没有可能产生一系列问题,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提出一些对策去对有偿救援的进行完善。 故本题的答题思路可为:首先明确观点,然后谈一谈为何支持有偿救助,接下来简单分析可能带来哪些问题,最后提出对策--如何去完善有关有偿救助。 参考答案 近年来,类似材料中的邹明故意造成失踪现象并深入未开发区,浪费大量人力物力搜救的事件层出不穷,有偿救援也成了社会广泛争议的热点,而我认为有偿救助是无可厚非的。 首先,广大驴友不听警示,明知危险还执意冒险,这样产生的搜救费用却需要公共财产承担,显然是不合理。其次,我国《旅游法》规定: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,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。所以有偿救援就是有法可依的。最后,户外探险是一项危险性很高的运动,必须科学计划、精心准备,而部分驴友认为反正出事政府会出人救助,也不用自己买单,而缺少前期准备,贸然探险,有偿救助可以提高冒险成本,进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。 但是,有偿救助虽然合法合规,也可能产生类似不给钱不救助的情况。也有可能会因为有偿救助,使一些处在危险的驴友不敢求救,会错过最佳救援时间,造成严重后果。并且,我国虽有法律规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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